2019-04-29 13:02:41 文章来源:招远市人民政府
2019烟台招远市公立医院招聘进行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根据《2019年招远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详见本网站1月30日所发,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就2019年招远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参加3月16日笔试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详见本网站4月16日所发的《关于公布2019年招远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合格线及首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通知》中附件。
二、现场资格审查
审查前确认参照本通知第(五)条。
(一)时间
5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现场资格审查分组详见本通知附件2。
(二)地点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泉路128-1号金融大厦)二楼大会议室(0201房间)外侧大厅。根据《简章》中规定,考生在规定现场资格审查当天提交材料不全的,须现场签承诺保证书并于5月8日下午5:00前将所缺材料送至9楼人事调配科(金融大厦0909房间)。
(三)资格审查内容(资料按附件1所列排序、装订)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按照《简章》中“三、资格审查”部分相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准备工作,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除《简章》中“三、资格审查”部分规定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外,有下列情况的请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信。
(2)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现在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信。
(3)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和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个人人事代理证明或档案托管证明,并出具承诺书(具体样式见附件3,需要手写)。
(4)报名时至今无工作单位的,出具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个人人事代理证明或档案托管证明,并出具承诺书(具体样式见附件3,需要手写)。
(5)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面向乡镇全科医师招聘岗位需提供相关全科医师培训、服务等证明材料。
提供证件及证明材料时,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解约证明材料等审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照片、填写完整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的《未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书承诺书》、在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等留存原件;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证明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等其他证明资料须经有关部门加盖公章后留存原件。请考生将有关材料按照附件1所列清单的顺序排列、装订。附件1《资格审查材料清单》由考生按要求填写,并自行打印,作为装订材料第一页。
(四)资格审查步骤
第一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根据岗位分组(详见本通知后附件2)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资格复核。考生持经两名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到“资格复核处”复核。
第三步:缴费。通过复核的考生持经复核人签字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到“收费处”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请自备零钱(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标准为70元),收费工作人员交给考生发票(发票请妥善保管,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出示)。
(五)审查前确认
为保护考生权益,确保资格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首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务必于5月6日上午8:30前先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邮件发送至zyrsjdpk@163.com;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致电0535-8216837,办理确认手续)。
邮件发送主题格式如下:
报名序号+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代码+是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如“07777+张某+身份证号:******+报考岗位代码+确定(或放弃)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邮件发送内容可再重复一遍主题内容。 其中报考岗位代码考生请根据个人报考情况查询本网站1月30日所发《简章》中的附件1,也可查看本通知后附件2。
(六)注意事项
1、根据《简章》规定,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经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未在首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也应随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递补通知。因考生原因未看到本网站发布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
2、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因现场部分资料需考生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如果考生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有关材料和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证明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等经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留存原件的证明资料,考生若经过面试后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不再返还;未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招聘主管机关将为其保存至本次招聘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公示期满后,若有需要请考生本人在本次招聘考察体检人员公示期满之前致电0535-8216837约定时间持身份证件前往领取,逾期将集中销毁,不再保存。
4、根据《简章》中“五、考察与体检”相关规定: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分组有序排队,自觉维护好现场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插队,积极配合好现场工作人员共同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简章》办理。
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分组.xls
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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