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8 16:45:03 文章来源:省属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2019年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山东省立医院西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6人)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山东省立医院西院)直属山东省卫生健康委,是山东大学附属医院、山东省首批重点专科医院,是一所具有专科(专病)特色的新型公立医院,是山东省泰山学者岗位单位、国家首批人工耳蜗植入定点医院、国家卫健委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内镜医师培训基地、新生儿听力筛查省级诊治中心、山东省眩晕病防治中心。
我院耳鼻喉学科是我国最早成立的耳鼻喉专科之一,连续九年跻身中国最佳专科声誉排行榜前十名,为国家卫健委临床重点专科、山东省重点学科、山东省耳鼻咽喉与头颈外科临床医学中心、山东大学“985工程”重点学科、山东大学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点、博士后培养站。设有耳科中心、鼻科中心、头颈医学中心、耳鼻喉研究所及15个专业科室,床位350张。半数以上学术业务骨干具有海外培训和学习经历。拥有一批国家级及省级学科带头人,多人长期担任全国耳鼻喉学会、山东省耳鼻喉学会主委、副主委、委员及主要耳鼻喉杂志编辑、审稿人。2017年牵头成立了国内最大规模的耳鼻喉专科联盟,覆盖了省内大多数医院及全国14个省(自治区)150余家大型医院的耳鼻喉专科,极大提升了我院耳鼻喉学科和山东卫生的影响力。
我院综合学科设置齐全,拥有心肺疾病中心、消化疾病中心、脑及神经疾病中心、骨科中心、妇儿中心、康复中心等10个综合医疗中心。医疗设备及主流技术紧跟国内先进水平,并有独具特色的诊疗手段,具有较强的区域影响力。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6人,其中高级岗位4人,博士22人,具体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4.应聘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10月31日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中海外留学人员应于2019年10月31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5月28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3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山东省立医院西院)网站(http://www.sdent.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以下所有材料请发送电子版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
(1)《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山东省立医院西院)2019年中高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应聘人员身份证扫描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能够于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6)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同时提交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本人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8)应聘承诺书(附件3)。
请将上述(1)至(8)材料,以压缩包方式发至邮箱slxyzp@vip.126.com,按“2019公开招聘_应聘岗位_姓名”格式命名压缩包和邮件名。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人员、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邮件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与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外语水平和创新思维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等事宜,通过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山东省立医院西院)网站(http://www.sdent.com.cn)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各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个别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网络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老师
联系电话:0531-68777513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段兴西路4号人力资源部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山东省立医院西院)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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