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3 13:30:46 文章来源:薛城人民医院
2019年枣庄薛城区区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高层次急需人才简章(21人)
根据薛城区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和《枣庄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枣人社办发[2019]29号)等文件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高层次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5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等在报名时,需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需出具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全部面向研究生学历人员,共设岗位21个(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6月5日8:00—6月12日17:3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登录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薛城人才栏和薛城区人民医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2019年薛城区区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高层次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登记表》照片位置需要粘贴电子版照片,照片要求白底彩照、人像清晰、轮廓分明),《报名登记表》(excel格式电子版)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并作为主题发送至报名邮箱(XCQGLYYZP@163.com),邮箱收到后会自动回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者须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6月5日10:00—6月12日20:00
查询电话:0632-4426806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6月13日10:00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薛城人才栏和薛城区人民医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2019年6月14日9:00—6月15日20:00
初审通过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到薛城区人民医院人事科(薛城区燕山路,薛城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现场提交相关复审材料。
复审需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必须由本人用钢笔或蓝、黑签字笔签名);
2.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含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3.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在规定时间内未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对通过复审的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并告知面试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必须出具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专家评议(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19年6月16日
面试工作由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在薛城区卫生健康局组织领导下,薛城区人民医院、薛城区中医院负责具体实施。面试重点考察专业水平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同一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进行。
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按照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如面试成绩相同,按不去掉最高和最低分重新计算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取评委打分中最低分较高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本次招聘岗位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分数线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一)考察
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
(二)体检
体检前,将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薛城人才栏和薛城区人民医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并进行全程监督。体检在县级(含)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原则上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人员递补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同一岗位成绩达到60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薛城人才栏和薛城区人民医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机构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备案手续,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和岗位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当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等相关要求,做出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0632-4480889
报名咨询电话:0632-4426806
附件:1、附件1.2019年薛城区区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高层次急需人才岗位表.xlsx薛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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