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2 15:24:34 文章来源: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69人)
一、单位简介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位于素有“九达天衢、神京门户”之称的山东省德州市,是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由德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国办高职院校。学校实行“一校两牌”,即“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和“德州市技师学院”,2015年“德州创新创业大学”落户学校。学校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学校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兼顾预备技师培养及依托电大系统举办开放教育,开设高职专业43个,在校生1.5万余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我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9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7日以后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另有要求的,按岗位条件要求执行)。
(二)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于现场资格复审结束之前取得。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格式见附件2)。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6月17日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对学生干部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格式见附件3)。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凡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学校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审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dzv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dzvc.edu.cn)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日9:00—6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6月17日11:00—6月22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学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关于所学专业中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应按如下格式填写:
(1)学术型硕士。例: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会计学专业)
(2)专业学位硕士。例:工程专业学位(控制工程专业)
其中括号内的内容应与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一致。专业所属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zyk/)查询。
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现行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学校介绍基本情况,并在网上报名期间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以国内学历报考的,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毕业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课程成绩单;以海外学历报考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权威翻译机构出具的课程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的翻译件)。学校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最终解释权归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6月17日11:00—6月22日16:00
学校将根据报名人员填报信息与岗位相关要求进行审核。网上初审通过人员下载打印《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复审使用。
3.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6月19日—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校提交《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
(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等,2019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校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
(4)招聘岗位对学生干部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格式见附件3)。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网址完成网上缴费,并打印准考证,资格复审情况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相关要求将在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对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并缴费成功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紧缺专业岗位公开招聘报名后形不成竞争的,经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8以上的岗位,进行初试,按1:5的比例进入复试,初试采用笔试的形式,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在1:8及以下的岗位,直接进行复试。
初试及复试时间、要求在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通知。复试各环节成绩按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环节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根据岗位特点,分A、B、C三类岗位,复试分别采用不同的考试方式,A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两个环节, B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试讲两个环节,C类岗位采用专业测试、试讲两个环节。主要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能力及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等情况。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A类岗位按结构化面试占40%、专业测试占60%计算总成绩,B类岗位按结构化面试占40%、试讲占60%计算总成绩,C类岗位按专业测试占60%、试讲占40%计算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A、C类岗位采取专业测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985、211学校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指辅导员岗位)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B类岗位采取试讲成绩、学历层次高者、985、211学校毕业生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考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1.考察
学校将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4-2557152
地 址:德州市大学东路689号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
附件:1.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3. 学生干部经历证明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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