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1 16:51:25 文章来源:费县人民政府
2019年山东省临沂市“沂蒙优才”(费县岗位)体检公告
2019年山东省临沂市“沂蒙优才”(费县岗位)体检公告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19年山东省临沂市“沂蒙优才”引进公告》有关规定,现将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和体检工作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体检时间:6月27日。
二、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体检注意事项和要求:
1、集合时间与地点:定于2019年6月27日早上5:40在费县县委楼前(费县政通路2号)集合。
2、考生需携带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
3、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非指定医疗机构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姓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工作,违者按违纪处理。
4、体检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所有通讯工具在体检开始前交工作人员保管,体检结束后统一发还。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尿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不能吃饭、喝水等)。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参加体检人员的聘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由考生自理。
9、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费县县委组织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请考生自带体检费用350元(现金)。
11、请考生下载并填写体检表内页(见附件2,A4纸打印),体检表内页所贴照片必须与报名时照片为同一底版,所填表格体检时必须一并带来交体检工作人员。
附件:1、2019年山东省临沂市“沂蒙优才”(费县岗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2、2019年山东省临沂市“沂蒙优才”(费县岗位)体检表内页
中共费县县委组织部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1日
附件1
2019年山东省临沂市“沂蒙优才”(费县岗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序号 |
岗位名称 |
报名序号 |
姓名 |
1 |
费县县直事业单位岗位A(硕士研究生) |
06030 |
王兴鹏 |
2 |
费县县直事业单位岗位A(硕士研究生) |
06891 |
张晓梅 |
3 |
费县县直事业单位岗位B(本科生) |
05145 |
曹 曼 |
4 |
费县县直事业单位岗位B(本科生) |
00142 |
徐 丹 |
5 |
费县县直事业单位岗位B(本科生) |
01990 |
李博涵 |
6 |
费县县直事业单位岗位B(本科生) |
00104 |
胡 涛 |
7 |
费县县直事业单位岗位B(本科生) |
04491 |
张 弘 |
8 |
费县县直事业单位岗位B(本科生) |
04256 |
房启予 |
9 |
费县县直事业单位岗位B(本科生) |
01482 |
郑树海 |
10 |
费县县直事业单位岗位B(本科生) |
06214 |
刘 岩 |
11 |
费县县直事业单位岗位B(本科生) |
01190 |
王根源 |
12 |
费县县直事业单位岗位B(本科生) |
06054 |
吴 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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