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5 16:18:20 文章来源: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2019年淄博市高新区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6人)
根据高新区卫生系统工作需要,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人事代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共招聘临床医学和护理学岗位16名,其中临床医学12名,护理学4名。具体详见《2019年高新区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5日后出生),其中岗位要求为录用3年内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5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递补、考察体检和公示等重要环节的结果和信息公告,将随时在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zbzhhgx.cn/)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淄博高新区地方事业局417房间(高新区天鸿路36号)
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报名表(附件2)、二代身份证、诚信承诺书(附件4)、学历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并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附件6),同意应聘证明(附件5)或解聘证明,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应聘报名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以应聘须知(附件3)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进行调整。
2、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最低分数线划定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
采用专业测试、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3),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
4、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加试确定。
5、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主要为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新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期满合格的继续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1、新录用人员的相关工资待遇参照高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2、新录用村卫生室临床岗位人员根据各单位村居卫生室所需岗位统一调配;卫生院临床岗位人员每年到村卫生室服务不少于2个月。录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或职称,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职称的,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
咨询电话:
高新区地方事业局 0533-2341718 0533-2341716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监督电话:
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0533-3586123
附件1:2019年高新区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19年高新区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2019年高新区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4: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同意应聘证明(式样).doc
附件6:应届毕业生证明(式样).doc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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