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2 11:17:03 文章来源: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递补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第八批)公告
根据2019年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简章规定,现将2019年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递补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第八批)
详见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集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以后学历报考者请携带全日制及所有后学历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
2.体检执行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2019年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简章》等有关规定。
3.体检人员需准备体检费350元(多退少补),体检时直接交付体检医院。
4.请体检人员自觉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并交工作人员保管。
5.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放弃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6.体检有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附件2)。
四、其他要求
体检人员请提前确定本人档案详细所在地,并于体检集合时报送至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546-6882171
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22日
附件1:
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报考部门 | 报考职位 |
1 | 19050201373 | 高全振 |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 临床医生3 |
2 | 19050203064 | 岳晓飞 |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 检验技师1 |
附件2
体检须知
1、应聘人员应服从公开招聘单位安排,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已怀孕者请提供怀孕证明,可能已受孕者请于体检日之后一个月内提供怀孕证明。有上述情况并申请补检的女应聘人员,应告知本组引领员,并填写《2019年市卫健委所属公立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体检申请补检应聘人员登记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及录用。
7、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8、体检表需本人填写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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