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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临沂平邑县招聘临时代课教师公告(350人)

2019-07-22 18:00:16 文章来源:中国平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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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临沂平邑县招聘临时代课教师公告(350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平邑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平邑县教育大会精神,结合我县各中小学教师需求情况,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临时代课教师”200名、面向各公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在职学校(园)自聘教师公开招聘“临时代课教师”150名,派遣到平邑县部分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平邑县户籍或是平邑县生源,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

  2、热爱教育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有甘于奉献的工作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大学专科(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5、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相应学段需求的教师资格证。

  7、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平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受党纪或政务处分仍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8、符合以上条件的社会人员、全县各公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在职学校(园)自聘临时代课教师可以报考。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附件1面向社会招聘共200名;附件2面向全县各公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在职学校(园)自聘临时代课教师招聘共150名。

  (二)招聘人数:共350人。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7月31日上午9:00—8月2日下午17:00,凡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受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形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陆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i.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注:社会报考只能填写附件3报名表;全县各公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在职学校(园)自聘临时代课教师报考可填写附件4报名表也可填写附件3报名表,只能选其一)

  (三)资格审查及交费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7月31日上午11点—8月3日下午17:00。凡逾期不参加网上审查者,一律不再受理报名手续。

  2、报名交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7月31日上午11:00至8月4日下午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于2019年8月4日(8:30-12:00,14:00-17:00),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查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3、现场资格审查:笔试公布后拟确定聘用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8月16日,地点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一楼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明生路与天宝路交汇处)。

  审查材料:

  1、《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招聘临时代课教师社会(自聘教师)报考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户口不在平邑的需提供生源地证明。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诚信承诺书。

  7、全县各公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在职学校(园)自聘临时代课教师需提供校长签字盖学校公章的代课证明。

  报名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资格审查,审查结束留复印件,原件带回。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齐全,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安排

  1、笔试时间:8月12日上午9:3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10日上午9:00至8月12日。

  2、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3、笔试成绩公布后,岗位设置附件1、附件2,分别根据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并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出现笔试成绩并列,依次按第一学历从高到低,第一学历毕业时间从早到晚,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从早到晚录取,仍然相同进行加试。自聘临时代课教师笔试成绩并列,教龄长且不超报考年龄者优先录用。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由县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辞职等因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出现并列依照第四条第三款处理。

  3、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执行平邑县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满,不再续聘。

  2、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临时代课教师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用人单位和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统一提供工作岗位,岗位设置附件1、附件2分别按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选岗(选岗成绩相同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学校与个人双向选择,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3、用人单位不负责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由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在平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办理人事代理服务,人员档案由人社部门管理。

  七、聘用待遇

  1、聘用待遇,每人每月2300元左右(含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负责发放被派遣人员的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等信息将在平邑县政府综合门户网站公布。

  本招聘公告由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4211571

  监督电话:0539-4212031

  附件: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代课教师”岗位设置表

  2.面向公办学校自聘人员公开招聘“临时代课教师”岗位设置表

  3.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招聘临时代课教师社会报考报名登记表

  4.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招聘临时代课教师自聘教师报考报名登记表

  5.诚信承诺书

  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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