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5 14:47:24 文章来源:高青县人民政府
2019年淄博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察、体检公告
按照《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19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察、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一)《公告》相关规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进行比较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二)考察、体检的岗位及人员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考察、体检人员为1:1入围人员(不含已弃权人员)及相关递补人员,具体人员为附件1中“是否首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县卫生健康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三、体检工作安排
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健康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一)体检标准和项目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于8月9日(周五)上午6:30前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和400元体检费(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到高青县卫生健康局(高青县清河路5号)八楼会议室集合。请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务必保持通话畅通。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并遵守体检须知(见附件2)。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县卫生健康局及县人事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5、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
附件1:2019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体检须知.docx
附件3: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doc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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