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7 08:55:54 文章来源:任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任城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2019年济宁市任城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就2019年任城区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8 月13日。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8月14日至15日。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资格审查地点:任城区卫生健康局(建设北路32号疾控大楼)15楼会议室。
二、需提交的材料
1、《2019年济宁市任城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任城区公立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高层次人才岗位不提供)。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报考职位)。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供2019年7月5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同时登陆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包括专、本、硕),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且报到证交到就业主管部门的考生,不须再提交报到证,但需提交《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其他考生,须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丢失的,须提交本人档案内报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信。
7、在职人员应聘的(含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已辞职或解除就业协议的,提供辞职或解除就业协议材料)。
8、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和工资流水凭证,工作经历中对医院等级有明确要求的还须提供医院等级评定相关文件证明。
9、应聘具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加盖高校教务部门公章)、专业研究方向证明(高校教务部门或者研究生处出具)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10、岗位条件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如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规培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规培证暂未取得的,可提供考核合格成绩单。
资格审查材料须按照以上要求整理排序。
三、缴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考务费70元。
四、注意事项
1、面试资格审查须本人到现场审核。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3、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须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更换的,请尽快与资格审查单位联系确认。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资格审查咨询电话: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0537-2653011;济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0537-2219145;济宁市任城区人民医院:0537-2887389;济宁市任城区妇幼保健院:0537-2650130;济宁口腔医院:0537-2658355。
6、政策咨询电话:15725378807。
附件: 1、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式样).doc任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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