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5 10:07:02 文章来源:北海经济开发区
2019滨州北海中学副校长公开竞聘简章(2名)
滨州北海中学是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内的唯一一所公办高中。学校采取与省内名校山东省北镇中学联合办学的方式,实现区域高中教育优质发展,拟于2019年秋季正式开学。为满足教学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竞聘副校长2名。
一、竞聘原则
公平、公正、阳光、透明。
二、竞聘岗位
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1名,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1名。
三、竞聘条件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8月30日之后出生)。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现任普通高中副校长,或具有三年以上普通高中中层正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工作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6、不得报考人员范围: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正在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调查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人员,逃避服兵役人员,有违法犯罪或品德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 8月23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滨州北海中学公开竞聘副校长诚信登记表和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荣誉证书、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打包发送至bzbhzxxzzp@163.com,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个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提交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有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五、资格审查
1、竞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个人简历、近期免冠二寸彩照3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荣誉证书,职务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竞聘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违反人事竞聘纪律行为的随即取消当事人应聘资格。
3、《滨州北海中学公开竞聘副校长诚信登记表》(详见附件)。
六、专业测评
1、竞职演讲
竞职人选每人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若竞职人选高于或等于1:3比例时,则按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竞职人选分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若竞职人选少于1:3比例时,则按1: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竞职人选。面试人选面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面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人选成绩并列的,按演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演讲成绩仍相同的,可根据《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鼓励同等条件下优先将道德模范、滨州好人、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纳入考察范围;再相同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进行面试考核,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人选面向社会公布。
七、考察体检
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 号)的规定,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在体检通知书中 公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体检项目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体检不合格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者,则视为认同不合格结论,不再受理复检申请。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按照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发放《事业单位竞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竞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编制人事关系。
九、待遇
1、享受事业编教师身份待遇。
2、聘用期间享受副校长职级待遇。
3、配偶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且符合区外调入基本条件,由区人社部门协调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工作在区机关事业单位安置,户口按有关规定在本区落户;子女如处在学龄阶段,按就近入学、个人意愿和学位实际情况妥善解决。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宝群、郭希刚
联系电话:0543-2258856,13561513198,18860594307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邮 箱:bzbhzxxzzp@163.com
邮 编:251907
地 址: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公室(北海二路与滨港八路交叉口东北角)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公室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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