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5 17:52:04 文章来源:日照市教育局
2019年日照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和学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32人)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五)应聘人员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国内部分重点高等院校(附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校师范类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等奖,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与一致;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须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已参加工作的人员报名须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同意报名意见。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列入报名范围。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报名,截止至2019年8月26日12:00。
应聘人员下载《2019年日照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和学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2019年日照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和学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基本信息表》(附件4),按要求如实、详细填写信息,于规定时间内将此两附件及岗位要求提报的其他证件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rzjszp@163.com进行报名,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应聘人员严格按照邮件主题格式要求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应聘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及时登陆个人邮箱查询初审结果。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现场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报名登记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一寸近期同底版照片2张。已参加工作的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报名意见。以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师范专业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等奖的毕业生身份应聘的,还需提供从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毕业院校、专业为准。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超过5:1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先组织面谈,按5: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低于5:1的岗位,按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面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应聘非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
应聘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形式,面试内容为相应学段学科现行通用教材内容。
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范围的,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3-8771906
附件:
2.2019年日照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和学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汇总表
3.2019年日照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和学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4.2019年日照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和学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基本信息表
日照市教育局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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