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6 15:28:59 文章来源: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潍坊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第二批考察体检通知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考生:
根据《2019年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要求,现将2019年潍坊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市精神卫生中心)第二批公开招聘考察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19年8月29日(周四)上午8:00前
体检报到地点: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A座门诊楼四楼示教室(宝通街与潍安路交叉口以南两公里路西)
(三)注意事项
考生体检时要上缴通讯工具,违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超声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不吃饭、不喝水)8-12小时。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体检费用352元由考生自理。
请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考生务必于2019年8月27日(周二)12:00前回复电话0536-7620358是否按时前来体检。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采取查阅档案材料、由学校或所在单位出具政审材料等方式进行,同时,对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生体检报到时须提交材料:
1. 身份证、准考证;
2.学校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鉴定政审材料证明;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现聘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其他要求
1.考生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中途因个人原因中断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发现有冒名顶替者取消录用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医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对考生有造假行为或隐瞒行为的,查实后医院有权取消考生应聘或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确保填写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若因手机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或联系不上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
4.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及《2019年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为准。
咨询电话:0536-7620358
附件:2019年潍坊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市精神卫生中心)第二批公开招聘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1).xls
2019年8月26日
原文来源:http://wsjkw.weifang.gov.cn/YWZT/RSGL/201908/t20190826_54365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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