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3 18:58:20 文章来源:河口人民政府
2019年东营河口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入围人员进行体检及考察的通知
根据《2019年河口区教育类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现将2019年河口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及考察范围人员(见附件1)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9月5日进行体检,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于当天上午6:30前在河口区行政服务中心(东营市河口区河聚路20号)楼前集合,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以备检查核对身份。
2.考生准备体检费380元,自备现金不找零。
3.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应告知医护人员;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告知带队人员、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弄虚作假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7.体检不合格且在复检后仍不合格,或未经招聘小组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将按照考试总成绩先后顺序依次递补。
三、人事档案转递
体检当天同时凭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领取考察调档材料。人事档案的转递应符合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或派专人送达。人事档案应在9月12日下班前转递至河口区卫生健康局。
考察人员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表》(见附件2),填写要求:
1.第1页打印,第2页手工填写,A4 纸正反打印。
2.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栏主要填写被考察人的身份证号码,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加盖户口所在派出所的公章。
(二)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提交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体检当天不收取人事档案及其他考察材料。
咨询电话:0546—3650218
附件:附件1:2019年河口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xlsx
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3日
原文链接:http://www.sdhekou.gov.cn/art/2019/9/3/art_41914_7051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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