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5 13:36:32 文章来源:泰安市中心医院
关于2019泰安市中心医院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的通知
根据医院人才建设规划和学科发展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通知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爱院意识、团队精神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应聘人员需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说明
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岗位进行了部分调整,本官网《泰安市中心医院2019年度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19年3月8日-2019年3月15日报名人员重新报名确认。
三、调整后岗位及专业条件
详见附件1:《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四、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邮件报名、邮件回复初审的方式进行。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官网公示。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5日13:00-9月8日16:00。请在上述时间内发送邮件,规定时间之外的报名不予审核。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以下报名材料电子版按顺序编号、命名,打包压缩后更名为:姓名+专业+学校,大小不超过15M发送至报名邮箱zxyyrszp@163.com,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538-6298308。
3.报名应提交材料:
(1)《应聘人员报考信息表》Excel版;(附件2)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上)PDF版;
(3)大专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及学信证明PDF版;
(4)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书PDF版(或成绩合格证明PDF版);
(5)医师资格证书扫描件PDF版;
(6)同意应聘介绍信PDF版。在职人员、2019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7)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PDF版。
注:以上材料请务必核对好后发送,因个人原因(如:发送材料缺失、材料乱码、主要信息填写不全等)影响考试应聘的,责任由个人承担。
四、考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9月10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进行公布。
(二)面试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医院官网进行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其他
1.本次招聘人员为院招非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今后在政策允许时,可按计划考取备案制。
2.在泰安市中心医院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专硕、大学生见习基地培训人员,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3.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4.应聘人员请随时关注我院网站信息通知并保持《应聘人员报考信息表》中所提供联系电话畅通。
报名咨询电话:0538—6298308
附件1:《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附件2:《应聘人员报考信息表》
泰安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
2019年9月5日
原文链接:http://www.taishanyy.com/rczp/info_253.aspx?itemid=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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