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7 17:38:27 文章来源: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9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优秀教育人才简章(10人)
根据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聘部分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优秀教育事业编制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24日以后出生)的在职事业编制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
(五)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
(六)具有学校管理经验者优先;
(七)符合岗位汇总表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竞聘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二楼人事科。(开发区乐山路8号实验小学校内)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报的报名表、承诺书、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承诺书、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近五年荣誉证书及相关证件、近三年(2016-2018)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所有材料请按照以上顺序排好,验原件留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所交证件经核实为假证,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网站另行通知。
五、考试办法
考试方式为面试讲课;时间20分钟;授课内容为新授课,教材为各学科现行教材。现场定课题,备课时间30分钟。
六、考察体检
对通过面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1)考察工作由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关系。
七、聘用和待遇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调动手续。
八、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教育局 0635—8516283
监督电话:政工部 0635—8512248
附件: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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