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4 20:12:40 文章来源: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2019年淄博高新区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察、体检公告
按照《2019年高新区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按1:1.5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1:1入围人员,具体人员为附件1中“备注”一栏标注“进入1:1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见附件1)。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
考察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下材料:
1、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
2、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表现鉴定。
以上材料请在10月10日前交地方事业局417房间。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9月27日(周五)上午7:30
2、体检报到地点:高新区地方事业局办公楼前(高新区天鸿路36号)
请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或笔试准考证)、《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和350元体检费,按时报到参加体检。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地方事业局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5、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如需复检,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且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咨询电话:0533-2341718
附件1:2019高新区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xls
附件2:体检须知.doc
附件3: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doc
来源:http://www.zbzhhgx.cn/zuixin/20190924/14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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