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1 15:48:56 文章来源:亮途网
2019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公告(25人)
2019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公告(25人)
因工作需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法官助理协助法官履行审判职责,主要从事以下工作:在法官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记录;在执行员指导下从事信访接待、诉讼保全、异议复议和执行实施等。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25名。
三、招聘条件
法官助理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此前曾从事过法院工作的可适当放宽。
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从事法官助理岗位工作: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本人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3、本人曾被开除公职或曾被原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有吸毒涉毒行为,有参与或支持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行为的;
8、其他不宜从事法官助理岗位工作的情况。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2日—10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90号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12楼(山东达能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聘用制法官助理报名登记表》(附件1)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本人签名的《报考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聘用制法官助理诚信承诺书》(附件2)1份。
4、报名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个人资料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二)考试内容与方法
1、笔试
笔试围绕法官助理岗位的职责要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知识、法律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拟于10月下旬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职位按照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拟于10月下旬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总成绩、学历高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仍不能确定的,再组织对总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面试,按照重新面试后成绩确定人选。
(三)体检、考察
按计划招考人数,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1、体检
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
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家庭成员及近亲属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及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管理
体检、考察合格进入拟招聘范围者,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山东达能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从事聘用制法官助理工作。任职后,每月收入约3000元(含工资、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含考核奖、取暖补贴等)。劳务派遣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6896399 15688633103 吴女士 18660062328王先生(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一日
一、岗位职责
法官助理协助法官履行审判职责,主要从事以下工作:在法官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记录;在执行员指导下从事信访接待、诉讼保全、异议复议和执行实施等。
二、招聘条件
法官助理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此前曾从事过法院工作的可适当放宽。
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从事法官助理岗位工作: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本人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3、本人曾被开除公职或曾被原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有吸毒涉毒行为,有参与或支持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行为的;
8、其他不宜从事法官助理岗位工作的情况。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2日—10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90号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12楼(山东达能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聘用制法官助理报名登记表》(附件1)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本人签名的《报考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聘用制法官助理诚信承诺书》(附件2)1份。
原文链接:http://www.ytliangtu.com/index.php?m=announcement&id=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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