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1 16:17:22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成立于1960年,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大学临床学院,山东省慈善医院。
目前,医院占地7万余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3万余平方米,设有临床、医技科室107个,开放床位2813张。现有在职职工3619人,拥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550人,其中双聘院士5人,泰山学者10人,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20人,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1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计划1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学科评审组二审专家3人,省中青年科技重点人才1人,山东大学教授30人,博士生导师54人次,硕士生导师402人次,省医学会、医师协会、省护理学会等省级学会分会主任委员以上80余人。
医院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心血管介入诊疗培训基地、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卫生部耳鼻喉内镜与微创专业技术培训基地、胃肠微创技术(TEM)培训基地、卫生部临床药师制试点单位、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卫生部临床药师师资培训基地等。临床护理为国家卫生计生委临床重点专科。中医脑病专业联合中医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被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分别评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脑病专科),中医中风病科、康复医学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单位。人体器官移植、心血管病、神经病学、微血管医学、风湿免疫病为山东省泰山学者岗位。
山东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山东省心脏移植中心及山东省心脏移植与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肛肠病医院、山东省普外质控中心、山东省病理质控中心、山东省临床营养质控中心、山东省输血质控中心、山东省健康管理质控中心、山东省脑卒中质量控制中心、山东省肝病会诊中心、山东省先心病诊疗基地、山东省牙病防治指导中心、山东省口腔保健中心也附设在该院。
医院同时获得开展心脏、肝脏、肾脏三种器官移植的准入资格,成为全省唯一一家同时获得三种器官移植的医院和全省唯一一家准许开展心脏移植的医院,先后开展了心肾联合移植、肝肾联合移植、心肺联合移植、睾丸移植、眼角膜移植等新技术,多例肝脏移植实现了术中、术后零输血。肾移植患者存活时间最长的27年,并在省级三甲医院中唯一开展骨髓造血干细胞移植,被确立为中华骨髓库造血干细胞定点采集医院。微创腔镜技术与介入诊疗技术是医院特色技术品牌。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所属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4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2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高级岗位年龄在57周岁以下(196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山东省千佛山医院8号楼组织人事处。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并于报名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4)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山东省千佛山医院2019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个人详细简历、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复印件);(5)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6)本人签字确认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英语、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外语测试、专业基础、专业能力测试、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外语水平、专业理论知识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由医院组织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医院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医院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269578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省千佛山医院2019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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