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8 10:12:22 文章来源:东营区人民政府
2019年东营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人员进行考察及体检的通知
2019年东营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人员进行考察及体检的通知
根据《2019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现将2019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及考察范围人员(见附件1)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事档案转递
11月18日上午凭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到区人社局211办公室(东营市河口区海宁路287号)领取考察调档材料。人事档案的转递应符合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或派专人送达。人事档案应在11月28日前转递至河口区人社局211办公室。
考察人员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表》(见附件2),填写要求:
1.第1页打印,第2页手工填写,A4 纸正反打印。
2.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栏主要填写被考察人的身份证号码,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加盖户口所在派出所的公章。
(二)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提交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11月19日进行体检,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于当天上午7:00前在河口区行政服务中心(东营市河口区河聚路20号)楼北前停车场集合,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以备检查核对身份。
2.考生准备体检费男319元,女363元,自备现金不找零(可微信支付)。
3.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应告知医护人员;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告知带队人员、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弄虚作假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7.体检不合格且在复检后仍不合格,或未经招聘小组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将按照考试总成绩先后顺序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体检当天不收取人事档案及其他考察材料。
咨询电话:0546—6083818
附件:1.2019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及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7日
来源:http://www.sdhekou.gov.cn/art/2019/11/17/art_41914_7631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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