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2 08:33:11 文章来源: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9年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12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规定,经研究同意,现将2019年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缴费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资格审核、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8日 9:00-11月29日16:00
报名地址:高新区天津路小学(聊城高新区天津路与燕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报名人员登录聊城高新区人才网(www.lcgxqrc.gov.cn)下载填写并打印《2019年聊城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注意填写和打印时不要改变表格样式。同时携带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见附件2)按时到现场报名。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40元考务费,发放笔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聊城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写、报送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因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聊城高新区人才网(www.lcgxqrc.gov.cn)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聊城高新区人才网(www.lcgxqrc.gov.cn)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在聊城高新区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考录或调动。
七、其他
本次聊城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报名咨询电话:0635-8507317
附件: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治工作部
2019年11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www.lcgxqrc.gov.cn/f/view-43006293cf8a4633b60a6e30e7cfc9b6-7ddb5e8e73054ab39377a30d71b06117.html?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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