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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1人

2019-11-28 17:21:29 文章来源:泰安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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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简章(1人)

  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泰安市财政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负责对社会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主要承担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职能。单位现有在职职工112人;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0人,副高级专业27人;现有博士2人 ,硕士35人;有重点学科(专业)1个。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1名。

  一、应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专业要求: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2日以后出生)。

  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考核(考察)合格聘用后,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邮件报名、邮件回复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8:30-12月5日16:30

  报名人员从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cdc.taian.cn/)或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taian.gov.cn)上,下载填写《2019年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和《应聘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连同其他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电子信箱cdczg@ta.shandong.cn。其他报名材料包括:(1)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见附件3);(2)身份证扫描件;(3)考生本人电子版证件照(jpg格式,不小于20K)。

  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6小时后进行初审,并通过邮件进行回复。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看初审结果或拨打报名咨询电话确认报名初审情况。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尽快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截止至12月6日16:30。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有关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无犯罪证明。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19年12月2日前取得。

  现场资格审查地址: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泰安市长城路33号卫生大厦)7楼政工科。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截止日(12月6日16:30)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核(考察)

  招聘单位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审、考核(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四)体检

  对考核(考察)合格人员按1:1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或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确立人事聘用关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

  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对招聘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泰安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本简章由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8-8489812 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工科

  监督电话:0538-6991182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8-6991796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1:2019年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应聘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docx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11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wjw.taian.gov.cn/art/2019/11/28/art_45779_7816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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