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7 14:32:02 文章来源:未知
2019年枣庄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86名)
综合类42名,教育类44名
根据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鲁组字〔2019〕32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字〔2019〕45号)、《关于印发〈枣庄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实施办法〉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19〕42号)等文件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9年枣庄市台儿庄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6名,其中综合类42名,教育类4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2。
部分镇街所属事业单位岗位合并招聘,除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外,拟聘用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镇街招聘岗位余额中选择工作单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留学归国人员需经国家教育部认定具有同等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12月2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12月25日为截止日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根据政策规定,面向符合条件的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2015、2016年招募人员,在台儿庄区从事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015、2016、2017年选派,台儿庄区生源)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优惠政策。面向具有5年以上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人员定向招聘,须是符合条件的在台儿庄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人员(由相关镇街出具经历证明)。
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根据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实施办法,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招聘对象为自2018年(含)起从台儿庄区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大学毕业生入伍,退役时已取得相应学历的可参加退役后连续2年内的招聘;大学在校生或新生入伍,退役复学后取得相应学历的,可参加取得学历后连续2年内的招聘。其他年度从台儿庄区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其他年度从台儿庄区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属于役龄满12年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但选择复员安排的退役士兵、依托地方高等院校定向培养的士官、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等情形的不列入招聘范围。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政策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从台儿庄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择优招聘,参加招聘人员须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台儿庄区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数量相对较少的,可视情况适当调减招聘计划。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原则上继续在村(社区)工作。如确需交流轮岗的,一般应继续在村(社区)工作不少于3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政策由区委组织部进行解释。
按照省里要求,2019年将台湾居民应聘事业单位的人员范围拓宽为:“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这类人员可应聘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同时,继续支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5日9:00— 12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12月25日11:00—12月28日16:00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台儿庄区政府网(www.tez.gov.cn),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理解后,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1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考面向“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岗位以及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须先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并在2019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7日16:00期间,将相关材料(详见《报考指南》)以PDF或照片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tezrc@zz.shandong.cn。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凡只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发送相关材料的,不予资格审查,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报考面向具有5年以上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定向岗位和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的,须经组织推荐、审定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不接受未经组织推荐、审查的个人报名。
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教育类岗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区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资格审查人员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如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12月25日11:00— 12月29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月2日9:00—1月5日9:30
应聘人员可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本次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初审后,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12月28日(9:00-16:00)持相关材料到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一楼)事业单位管理科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需提供的材料参见《应聘须知》(见附件3)。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1:3比例的岗位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
定向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其岗位计划,计划数合并至同单位其他非定向岗位,单位无其他非定向岗位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并将核减计划数合并至同单位其他非定向岗位。
非定向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将通过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参见《应聘须知》(见附件3)。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时间:2020年1月4日上午9:00—11:30
教育类笔试时间:2020年1月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类别,分为综合类和教育类,每类均考一科。
笔试科目: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及应用等)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分类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1:3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以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公告为准,面试人选不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综合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方式。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相关具体事宜在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再次出现并列时追加考试。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同类别达到规定比例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拟考察人员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采取调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应严格审核。
考察后,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或用人单位、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在体检或复检过程中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由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或复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复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或复检结果视为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复检资格或考察、体检、复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在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公布。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签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并凭此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三年),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当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未满服务期限提出辞职的,按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七、监督和检查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招聘单位及岗位、招聘条件、报名情况、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纪律和制度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 综合类0632-6618359
教育类0632-6681672
监督电话:0632-6611732
附件:
附件1:2019年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综合类).xlsx
附件2:2019年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教育类).xlsx
附件3:2019年台儿庄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原文链接:http://www.tez.gov.cn/xwzx/tzgg/201912/t20191216_5310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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