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7 13:48:39 文章来源:未知
2020年聊城市“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220人范围及条件
2020年聊城市“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220人范围及条件
为打造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引进和储备一批我市急需紧缺年轻干部人才,争创一流、走在前列,奋力实现在鲁西大地率先崛起的目标,聊城市决定实施“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广纳英才,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储备人才进行重点培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与范围
(一)引进数量
引进数量共220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引进50名;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事业单位引进128名;市属国有企业引进42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3、4。
(二)引进范围
1、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以下简称博士):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2、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士)和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下简称本科生):国内部分重点高等院校和国(境)外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2020年QS排名前200高校毕业生(见附件1)(市属国有企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网络学院、成人高校、对口本科(高职本科)及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以及通过专升本、在职学习、自考、委培(定向)等获取学历学位的人员不列入企事业单位选聘范围。
二、资格条件
(一)事业单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2年2月3日以前出生),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3、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3日以后出生),硕士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2月3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2月3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4、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名。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岗位。
(7)我市党政机关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不得报考除“市直事业单位岗位G”之外的其他岗位。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市属国有企业
资格条件详见附件4。
2、聊城市2020年“水城优才”引进岗位汇总表—市直事业单位
3、聊城市2020年“水城优才”引进岗位汇总表—县(市区)事业单位
4、聊城市2020年“水城优才”引进岗位汇总表—市属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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