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8 09:12:25 文章来源:未知
2020年德州市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9人报考条件
2020年德州市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9人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2月2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管理岗位,除满足岗位所需条件外,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德州市生源、德州市户籍或在德州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应聘的,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聘岗位。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且为德城区户籍或自德城区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聘岗位。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具有5年以上我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2月20日为截至日期。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2月20日之前取得。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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