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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引进条件

2020-03-13 16:09:53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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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引进条件

  2020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引进条件

  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2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报名。

  凡与所报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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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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