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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济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服务和待遇

2020-03-24 16:06:40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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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济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服务和待遇

  2020济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服务和待遇

  (一)人员管理

  引进人才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制或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同等待遇、同等对待。

  (二)岗位聘用

  试用期满,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分别确定为七级职员(正科级)、八级职员(副科级);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在全市范围内优先予以调任。

  (三)补助政策

  本次引进人才,享受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强化新旧动能转换人才支撑的实施意见》(济发〔2018〕20号)规定的相关待遇,对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市财政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3年内在济宁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对全球TOP 200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的购房补贴。

  对进入面试的人员,引才单位可凭票报销往返交通费用,每人报销不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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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小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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