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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宁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2020-04-16 08:38:39 文章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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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宁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2020年济宁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为做好2020年济宁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优才计划”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济人社发〔2020〕3号)要求,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2020年4月18日至19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

  济宁市香港大厦2楼3号会议室(济宁市火炬路19号)。详情请参见香港大厦大厅指示牌。

  二、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 《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2. 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4.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5. 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6. 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7. 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资格审查通知、面试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后果自负。

  3.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须做好相关准备、备齐审查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指定材料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5.资格审查将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疫情防控要求

  鉴于目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场资格审查每一个环节都将严格按照国家、山东省、济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进行,请考生认真查阅,妥善安排好行程。

  1. 为避免参与资格审查的人员聚集,应聘人员应服从引才单位安排,保持良好秩序,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做好个人防护,对发热或伴有咳嗽、咽痛、乏力者,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2.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应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进行现场审查。健康码异常的,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3.应聘人员28天内来自境外、湖北省或有新冠病人、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请于现场资格审查开始前3天向济宁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如实报告。对故意隐瞒行程者,无论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按照山东省、济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路程较远的考生,如需在香港大厦住宿,请提前3天和酒店联系,提供行程、户籍等信息,预约入住房间,食宿费用自理。在酒店入住期间,请严格执行酒店有关卫生防疫的规定。

  5. 健康码申请。来鲁人员可通过三种途径申请办理。一是使用微信关注“健康山东服务号” 微信公众号——“防疫专区”;二是下载“爱山东”APP——首页“热点应用”;三是使用支付宝首页搜索“山东健康通行卡”。外省来鲁(返鲁)人员,到达我省后须通过“来鲁申报”模块转码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

  五、联系方式

  现场资格审查联系人:王成义,13811408959;

  香港大厦前台:0537-2969799,0537-2969777

  济宁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2020年4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www.jining.gov.cn/art/2020/4/13/art_31297_24790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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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编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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