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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东营河口区疾控中心补充疫情防控人员体检事项通知(第二批)

2020-05-18 08:58:39 文章来源: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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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东营市疾控系统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河口区疾控中心)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批)

  根据2020年东营市疾控系统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总体安排,现组织递补进入河口区疾控中心体检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

  递补进入河口区疾控中心体检范围人员(附件1)。

  二、集合时间

  5月22日上午7:00。

  三、集合地点

  河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口区海宁路289号)。

  四、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体检执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2020年东营市疾控系统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等有关规定。

  3.体检人员需准备体检费350元(多退少补),体检时直接交付体检医院。

  4.在集合地点点名、收缴通讯工具(自觉关闭),到达体检医院后现进行抽签、分组,然后由引领员引领进行体检,请体检人员自觉遵守纪律。

  5.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放弃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6.体检有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附件2)。

  联系电话:0546-3650310

  附件1: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体检须知》

  河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5月14日

  附件1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序 号 姓 名 报考岗位
1 冯晓满 河口区疾控中心公卫医师

  附件2

  体 检 须 知

  1、应聘人员应服从统一安排,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有上述情况并申请补检的女应聘人员,应告知本组引领员,并填写《体检申请补检应聘人员登记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及录用。

  7、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体检表需本人填写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转载:http://dywsjk.dongying.gov.cn/art/2020/5/16/art_37164_91056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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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小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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