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8 10:44:35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山东省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0人)
2020年山东省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0人)
一、单位简介
山东省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科技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宗旨是: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做好外国人才和科技人才服务工作,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业务范围包括:全省外国人才和科技人才交流、引进相关服务保障,组织开展交流、培训活动;全省外国人才和科技人才交流、引进相关政策咨询、信息服务、宣传推广,省科技专家数据库运行、维护;重点外国专家、高层次科技人才联络、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10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9名,管理岗位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5.初级岗位报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6. 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不得报考情形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kjt.shandong.gov.cn/)、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gxbys.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填写《山东省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13853105144@163.com。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资格审查
单位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邮件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时间在省科技厅官方网站发布,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法规理论常识、科技知识、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常识及综合写作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成绩及面试相关事宜在省科技厅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通过省科技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通知发布后,入围人员应于5日内将报名材料的原件扫描成PDF格式(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文件),发送至邮箱,邮件发送名称格式为“申报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学历”。逾期未发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相关材料包括: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②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③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采用百分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对考试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记入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四)考察、体检
1.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省科技厅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个人素养、团队精神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进行等额递补。
2.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而造成的空缺,进行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郗老师
联系电话:0531-66777099
电子信箱:13853105144@163.com
联系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
邮政编码:25010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山东省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山东省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0年5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005/8806270c-f27d-4502-be3c-2766855a77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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