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2 10:28:41 文章来源:利津人民政府
关于对2020年东营市疾控系统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利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察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批)
根据2020年东营市疾控系统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总体安排,拟组织对第三批进入利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察体检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第三批)名单
进入利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察范围人员(第三批),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提交材料
请进入第三批考察范围的人员提前落实本人人事档案的管理部门或单位,于2020年5月25日(下午14:00-17:00)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利津县卫生健康局1101室(利津县津二路567号)领取考察调档材料,同时于5月27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东营市疾控系统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利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察表》(附件2,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三份,内容须手写,不能有涂改,照片要求为网上报名时同底版照片),并由相关单位出具审查意见;
2、相关部门(单位)出具近期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鉴定材料1份(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未就业人员,由考生人事档案托管单位或所在居(村)委会出具);
3、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在职人员提供)等原件。
三、档案转递事项
本人人事档案不得由本人携带,必须通过机要或由档案管理部门派专人于5月30日前转递到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卫生健康局1101室(利津县津二路567号),并附档案转递单。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将顺次递补下一名考生。
四、其他事项
1、考生领取相关材料后,请立刻与档案管理部门取得联系,主动协调督促档案转递相关事宜,确保本人档案按要求送达。
2、考生因各类原因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请及时与招聘办公室联系(0546-5629562),并书面提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申请,经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3、《2020年东营市疾控系统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利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察表》上的考核结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确定盖章。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进入2020年东营市疾控系统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利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察范围人员名单(第三批).xlsx
附件2:2020年东营市疾控系统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利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察表.xls
利津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www.lijin.gov.cn/art/2020/5/21/art_85346_91168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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