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3 16:34:27 文章来源:未知
2020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第二批“优才计划”报名条件
2020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第二批“优才计划”报名条件
引进范围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引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
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附件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2018至2020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附件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综合素质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6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6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报名,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报名学校、医院的人员,凡与所报学校、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管理岗位。报名其他单位的人员,凡与报名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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