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7 17:02:40 文章来源:未知
2020年“山东利津·凤凰城引才计划”(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2020年“山东利津·凤凰城引才计划”(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号)和《山东利津·凤凰城引才计划实施办法》(利政办发〔2017〕51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2020年继续实施“山东利津·凤凰城引才计划”,引进部分紧缺青年优秀人才到利津县县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25名。根据各学科报名和考试考察情况,引进计划可适当调整。
二、引进范围
(一)引进高校范围
1.全国部分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国部分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名单见附件1。
2.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其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院校须为附件1所列的全国部分重点高校)。
3.部分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双一流”学科)。部分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专业名单见附件2。
4.山东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一流学科)。山东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名单见附件3。
(二)引进专业及研究方向
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经济管理学门类包括应用经济学类(财政学、金融学方向)、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方向)、农林经济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及其近似专业;文法学门类包括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艺术学类、历史学类、法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及其近似专业;医学门类包括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及其近似专业;教育学门类包括教育学类、心理学类、体育学类及其近似专业;工学门类包括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讯工程类(通信与信息系统方向)、交通运输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建筑学类、土木工程类、水利工程类、化学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及其近似专业;农学门类包括作物学类、园艺学类、农业资源利用类、林学类、生物学类及其近似专业。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学习成绩优良,2020年7月31日前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截止2020年7月31日,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于考察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高校的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等,不列入引进范围。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7月31日
采用高校校园推介和电子邮件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2020年山东利津·凤凰城引才计划报名表》、《2020年“山东利津·凤凰城引才计划”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4、附件5,贴照片处插入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提交个人相关的学历、学位、身份证等信息资料,其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人员报名的,须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照片;取得国外学历学位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照片。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各文件命名为“证件类型+姓名”(如“毕业证书张三”、“报名表张三”)。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打包电子邮件发送至ljxrcyj@163.com,邮件名统一为“XXX大学XXX专业XXX(姓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对在高校报名及网上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完成后,将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 ://www.lijin.gov.cn)公布符合参加面试评议人员名单,并发布考试公告。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采取面试评议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评议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评议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小于等于岗位计划选聘人数,且达到面试评议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多于岗位计划选聘人数的,从达到面试评议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根据空缺人数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或相应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本次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引进人才结合专业特点,工作需要,聘任到县直相关事业单位。
(二)本次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5年内,发放住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对于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对于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若单位没有相应空缺岗位,可按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
(三)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最低服务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引进人才建立专门档案,进行跟踪管理,加强针对性教育培养。
咨询电话:0546—5680621
附件:
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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