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9 17:32:19 文章来源:张店区人民政府
2020淄博张店区卫健局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招聘事业单位考察、体检
2020年淄博张店区卫生健康局“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体检公告
按照《2020年淄博市“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的规定,现将张店区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人才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根据岗位考试成绩排名,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附件1)。
二、考察内容及要求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考察人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考察期间,被考察人员要保持联系畅通,积极配合考察组做好考察工作。
三、体检内容及要求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7月3日(周五)上午8点前
2、体检报到地点:张店区政务中心(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门前停车场集合。
请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和350元体检费,按时报到参加体检。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5、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6、参加体检人员需佩戴防护口罩,体温正常且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
来源:http://www.zhangdian.gov.cn/art/2020/6/29/art_6235_1966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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