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4 12:22:30 文章来源: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徐州新沂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697人)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6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新沂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xz.hrss.gov.cn)、新沂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www.xy.gov.cn/xy/xxgk/DepartMent/?DeptCode=002011&TabID=1)、新沂教育网站(http://www.xyjyy.net)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新沂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一) 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8月1日至2002年7月31日之间出生)。
2. 学历学位条件
应聘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各岗位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表》),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报考者,专科学历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2017年及以后入学并取得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也可应聘)。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特教教师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可在聘用后暂缓一年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4.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5.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 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师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新沂教育网站(http://www.xyjyy.net),点击“2020年新沂市教师招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页面。应聘人员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新沂市教育局负责新沂市应聘人员资格审核。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7月6日-7月15日08:00-22: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6日-7月16日09:00-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7月6日-7月17日9:00-17: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7月6日-7月18日 9:00-17:00
缴费时间:2020年7月6日-7月18日 8:00-2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吋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诚信报考,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新沂市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新沂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微信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新沂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7月21日09: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考试前3天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招聘对象为乡村定向师范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岗位,只进行笔试。笔试、面试由新沂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7月30日(周四)。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在参加笔试考试前14天申领“苏康码”(请应聘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新沂市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新沂教育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另行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 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 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③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
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④ 《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 《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按应届生身份报名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⑥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按《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新沂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新沂市教育局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新沂教育网站发布。
3.面试
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授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①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60分;②专业技能测试总分40分。
其它中小学岗位面试采取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乡村定向师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按定向培养政策为:笔试成绩占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占30%,三项成绩相加之和为该考生的总成绩。(三项成绩须换算成百分制纳入总成绩计算办法。)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员名单(考察体检、选岗环节,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模拟授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模拟授课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五)选岗
新沂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六)考察体检
选岗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体检。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新沂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七)公示
新沂市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新沂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新沂教育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市教育事业单位的资格。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新沂市教育局审核后报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新沂市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或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在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新沂市教师招聘工作只有招聘公告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沂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新沂教育网站上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只在新沂教育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新沂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新沂市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8891328,88891325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0516-88922218
新沂市教育局网络报名咨询电话:18136019521
新沂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监督电话:0516-88923859
报名平台技术咨询电话:1805216072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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