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6 18:29:07 文章来源:淄博市财政局
2020年淄博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四)面试通知
2020年淄博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第四批)面试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2020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第四批)相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
面试人员为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根据报名人数和岗位设置,面试时间分为两个阶段,参加山东省会计干部中等专业学校淄博分校、淄博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淄博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淄博市财政预算评审服务中心、淄博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招聘岗位面试的,于2020年7月11日上午7:20集合;参加淄博市财政科学研究所招聘岗位面试的,于2020年7月11日下午13:00集合。
(二)面试地点: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市直机关第一综合办公楼)17楼。集合地点为市直机关第一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二楼东)。
三、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百分制计算成绩,取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全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
四、相关要求
(一)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间到场者,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考生应带齐报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接受资格复审。请考生自行打印报名表,并签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复印件。
(三)考生到考场参加面试时,必须出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未带居民身份证者,一律不准予进入面试考场。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平等竞争,服从组织,服从评判,发现问题应按照程序反映,不得妨碍面试工作正常进行。
(五)考生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规定,一律不得携带和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否则作为违纪处理,并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进入面试室只准报本人面试室号和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七)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成绩。
(八)面试考评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拟聘用人员的面试考评分数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九)考生在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待宣布成绩后,统一领取自己物品离开考点。休息期间不准随意离开休息室,更不得透露面试题,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十)应聘人员随时登陆淄博市财政局网站官网查看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
(十一)进入面试室面试答辩期间请勿佩戴口罩,其他时间请全程佩戴口罩,等候及休息期间要隔座就座。
五、监督及咨询电话
面试过程由市纪委市监委和市财政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相关指导。
监督电话:3887010
咨询电话:3887186、3887038
未尽事宜按《2020年淄博市“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第四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及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0年淄博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第四批)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淄博市财政局
2020年7月6日
来源:http://sczj.zibo.gov.cn/art/2020/7/6/art_714_1972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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