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5 10:42:42 文章来源:龙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0年烟台龙口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时间及疫情防控公告
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龙口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的通知》(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478号)规定,现将2020年龙口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公告适用于2020年龙口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以及考察等各个环节。
二、笔试时间
暂定8月15日上午9:00——11:00。
三、疫情防控
1.考生进入指定地点参加招聘活动时,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2.考生要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除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
3.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后,方可进入现场。
4.以下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招聘活动,已缴费的可联系龙口市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535-8504273)办理退费手续。
(1)因旅居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而无法参加招聘活动者或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
(2)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3)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4)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5)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6)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
5.退费手续办理时间:招聘活动次日一周内。
6.退费需提交材料
(1)当地村居(社区)出具的“第4条所规定不能参加招聘活动的类别”情况说明(原件需盖章);
(2)笔试(面试)准考证;
(3)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考岗位、本人持有的银行卡号及发卡银行);
(4)以上材料准备好后请致电龙口市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535-8504273)办理退费。
7.所有考生自参加招聘活动日期前14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体温测量记录在《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2),并在招聘活动当天测温入场时提交填写完整并签名的《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不能提供者不得进入现场)。
四、注意事项
1.请广大考生按《公告》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因个人原因影响招聘活动的,后果自负。
2.如因疫情防控变化影响招聘活动进行的,我们会提前在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龙口市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535-8504273
龙口市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535-8501682
附件1.关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申领使用、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等有关问题的说明
龙口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15日
来源:http://www.longkou.gov.cn/art/2020/7/15/art_15159_2780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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