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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省法院系统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法官笔试公告

2020-07-21 15:58:16 文章来源: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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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省法院系统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法官笔试公告

  2020年山东省法院系统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 公开选拔法官笔试公告

  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要求,经研究,2020年我省法院系统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 公开选拔法官笔试定于2020年8月18日举行。现将笔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上午9:00-12:00,地点为山东法官培训学院(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南路5号)。

  二、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试题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两大部分。客观题题型包括单选题和多选题,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和职业道德等相关知识,分值30分;主观题题型为判决书的制作,重点考查从事审判业务工作所需的法学理论水平和法律适用能力,刑事、民事和行政各出1个案例,考生选择其中一类作答,分值70分。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20年8月11日以后登录本人报名表中填写的电子邮箱,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回复“本人已收到笔试通知,已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考生须进行流行病学史申报和自我健康监测等事项,如实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1),并在考试当天携带该信息采集表、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方可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还应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2、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视情决定是否允许参加考试。

  (1)属于以下情形的,正常参加考试: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痰或咽拭子+粪便或肠拭子)均为阴性的。

  (2)属于以下情形的,应持有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

  (3)属于以下情形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

  (4)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14天者。

  3、不属于第2条所列特殊情形,但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入场核验健康码发现持非绿码人员时,除按第2条、第3条处理外,还将立即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进行闭环管理,考试结束后纳入当地疫情防控体系管理。

  5、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不适症状或检测发现体温≥37.3℃时,将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异常人员将立即被带至临时留观点,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排查。医务人员对异常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使用水银体温计测腋温)和询问,按以下情形分类处置:(1)如果确认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将参照疑似病例处置;(2)如果确认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但没有上述流行病学史的,将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安排经备用通道至隔离考场考试;(3)如果确认体温<37.3℃且无其他可疑症状的,可进入或返回考场继续考试。

  6、考生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随身携带备用口罩,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在核验身份时应摘口罩)。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坐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7、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照监考员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请广大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1: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附件2:关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申领使用、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等有关问题的说明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1日

  附件1:

  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属实,如有虚报、瞒报,愿承担责任及后果。

  签字: 报考职位: 联系电话:

  识别下列二维码下载打印

  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附件2:

  关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申领使用、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等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如何申请办理和使用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

  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三种途径办理。一是微信关注“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进入“防疫专区”办理;二是下载“爱山东”APP,进入首页“热点应用”办理;三是支付宝首页搜索“山东健康通行卡”办理。经实名认证后,填写申报信息获取“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其中:

  1.山东省居民可直接点击“健康通行卡”栏目,选中“通行码申请”,按照提示,仅需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国籍(地区)、居住地址、14天内接触史7项基本信息,并作出承诺后,即可领取健康通行码。

  2.外省来鲁(返鲁)人员,到达我省后须通过“来鲁申报”模块转码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持绿码一律通行。

  3.自境外入鲁(返鲁)人员隔离期满后,经检测合格的通过“来鲁申报”模块申领健康通行码,经大数据比对自动赋码。

  省外考生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转换有问题的,可拨打咨询电话0531-67605180或0531-12345。

  二、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管理有关规定

  按照规定,对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来鲁人员,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到达目的地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明的,到达目的地后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或14天隔离医学观察。对低风险地区来鲁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三、如何查询所在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

  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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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编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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