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6 16:28:45 文章来源:槐荫人民政府
2020年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简章(20人)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等要求,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水平,促进办学水平提高,根据我校人员控制总量人员空缺情况及国家、省市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分为A、B、C三类,A类为文化基础课教师岗位,B类为专业课教师岗位、C类为校医岗位。
A类岗位人员需具有大学以上学历,B类岗位人员需具有大学以上学历,C类岗位人员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及相关从业资格。
(四)A、B类岗位应聘人员需具有中职(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应聘A类岗位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因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即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应聘B类岗位无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在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拟招聘20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通过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iyin.gov.cn/)、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网站(https://www.jnlgedu.cn/)、槐荫区教体局微信公众号、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9:00-8月13日16:00
报名邮箱:jnlgedu@163.com
应聘人员可登录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网站下载《2020年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应由应聘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内容详实、准确。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将下列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以“姓名+岗位名称”命名发送到报名邮箱:①本人身份证;②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④教师资格证书;⑤岗位要求的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查询初审结果
查询时间:2020年8月14日16:00
查询网站: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网站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学校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及时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学校电话通知本人,报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结束后,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
各招聘岗位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察的形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A、B类岗位笔试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及国家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性文件等相关知识;C类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育常识等。
2.笔试时间:初定2020年8月16日(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事宜详见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网站公告)。
3.确定综合考察人选。各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
各岗位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学校组织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综合考察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见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网站。
资格审查必查材料有:①《报名登记表》(本人手写签名);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学历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就业报到证》的,也要提供《就业报到证》;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科段的毕业证。④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的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⑤现已被用人单位聘(录)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录)用单位同意,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⑥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将《报名表》、《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由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三)综合考察
A、B类岗位采用专业能力考察、模拟上课及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从专业素质、专业技能、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C类岗位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
综合考察时间:初定2020年8月23日(具体事宜详见通知单,通知单领取事宜详见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网站公告)。
招聘计划与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设综合考察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笔试成绩、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综合考察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可登录槐荫区人民政府、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有工作单位,且现场报名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在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网站及时公布。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报区教体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对公示中反映有关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在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其中属“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在试用期满之日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因本人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手续、提交相关材料等,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岗位选择的递补办法递补。
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2020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后办理聘用手续,未能按时提供相应资格材料的应聘人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1:2020年济南理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0年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xlsx
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
2020年8月3日
来源:http://www.huaiyin.gov.cn/art/2020/8/3/art_45389_4549762.html?xxgkh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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