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7 21:13:54 文章来源:薛城区人民政府
根据薛城区教育用人需求情况,2020年计划选聘合同制教师45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计划
选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20年薛城区选聘合同制教师岗位汇总表)。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在薛城区公办学校现任教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人员中选聘(2018年8月19日之前任教)。
(五)年龄应在43周岁以下(1976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等,均须于2020年8月19日前取得。
(七)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③被开除公职的;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⑥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9:00—16:00。
网上审查及报名查询时间:2020年8月19日11:00—8月20日12:00。
报名网址:薛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xuecheng.gov.cn)。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选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选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并在网上公布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二)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19日11:00—8月20日16:00。
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2020年8月22日9:00—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书,以及《2020年薛城区选聘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四、面试、政审和体检
本次选聘工作采取先面试后政审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20年8月23日上午8:00—17:30。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工作由山东舜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面试采用说课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以1:1.2的比例进入拟政审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照选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政审、体检范围人选。
五、复审和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进入政审体检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向选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0年薛城区选聘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勿着制式服装照相)。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薛城区公办学校出具的现任教2年及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选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对审查合格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公示,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择岗聘用,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在原学校任教,因原学校岗位聘用已经满员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山东舜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办理派遣手续,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合同为三年一签,合同期满自动终止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聘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再次聘用无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基础工资每人每月2200元,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每人每月600—1000元(试用期内无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同时缴纳“五险”。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其他要求
(一)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选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选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2-4412518
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山东舜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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