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9 19:34:29 文章来源:未知
准考证打印入口>>>2020年烟台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类、药学类、中医类和护理类岗位笔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一、笔试
(一)笔试时间。2020年8月24日09:00-11:00
(二)笔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中医、护理四类分别命题。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20日9:00-8月24日9:30,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hj.yantai.gov.cn/),进入“政务资讯”-“重点栏目”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二、现场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在医疗类B、药学类C、中医类E和护理类F岗位笔试成绩公布后将适时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人员范围等事项,将于上述岗位笔试成绩公布后在本网站另行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本网站查询。为方便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将现场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程序
第一步: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到相应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缴费。应聘人员持经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到“收费处”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标准为70元),请应聘人员提前备好零钱。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凭有关证明材料可当场办理面试考务费减免手续。
第三步:领取面试通知书。缴完费的应聘人员到“面试通知书发放处”复核,通过复核的应聘人员留下资格审查材料,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资格审查要求和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2.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2020年烟台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所附《2020年烟台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第25条,除2张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须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须同时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考生还需注意带齐相关材料:
(1)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采用《招聘简章》附件4式样。截至2020年2月17日(含),报考人员应具有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报考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2)招聘岗位有外语、职业资格、职称等方面要求的,须提供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等级证书等。
(3)招聘岗位对本科学段专业等提出相关要求的,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
3.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将补充材料提交到指定地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18层1806室)。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日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
4.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应聘人员应仔细核对面试通知书姓名、报考单位等信息,避免错领情况发生,同时仔细阅读应聘人员须知,了解有关考试信息。
5.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取消其聘用资格。
6.因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招聘主管机关将在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及时电话通知递补,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现场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以及未按时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材料的,责任自负。
三、其他事项
(一)考前28日以来应聘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聘人员须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告,并尽快自行就诊排查,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和现场资格审核的条件,如具备参加条件,应聘人员来烟时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考前14天起,应聘人员每日应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二)所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和现场资格审查时应佩戴防护口罩,主动提交《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截屏或纸质打印健康通行码)、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应聘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考试和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聘人员应主动报告。结束后,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
(三)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以《2020年烟台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咨询电话:0535-3347055(烟台监狱教育指导中心)、0535-3451017(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0535-3222429(烟台市海阳荣军医院)、0535-3127019(烟台市龙口荣军医院)、0535-2737913(烟台市莱州荣军医院)、0535-6750327(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0535-6295106(烟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0535-6896715(烟台市工人疗养院)、0535-6905229(烟台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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