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2 14:12:16 文章来源:灯塔 — 聊城组工网
2020聊城临清市机关事业单位“归雁兴聊”人才引进公告
2020聊城临清市机关事业单位“归雁兴聊”人才引进公告
为加快实施“人才兴聊”战略,进一步推动和引导临清在外高素质人才回乡服务发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和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城优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见(试行)》(聊发﹝2020﹞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归雁兴聊”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人才引进对象
在临清市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其本人或配偶籍贯、出生地在临清,或曾在临清工作学习,且属我市急需紧缺的人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全球TOP200高校、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是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详细名单见附件1),博士45周岁以下、硕士40周岁以下、 本科生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时间截止为当年1月1日,下同)。其中,引进到临清市所属学校,曾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名师名校长等荣誉称号的,可放宽至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有任职和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3.2007年以来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为通过公务员公开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方式取得编制。其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须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
4.安排到学校或医疗机构的,应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5.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还未有结果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4)被确定为失信执行人的;
(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聘用的。
二、安排原则
(一)同级对口原则。按拟引进人才现工作单位行政层级、单位性质等,结合编制(岗位)空缺和本人意愿,对口安排到临清市机关事业单位。
(二)人岗相适原则。根据拟引进人才工作单位职能和性质,坚持职能相近、专业匹配、人事相宜原则,进行岗位安排。
(三)任职回避原则。人才引进各环节及单位(岗位)安置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四)即时办理原则。引进人才考察、体检合格的,在10个工作日内,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完成人员调配等手续。配偶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一并办理随调手续。对优秀领导干部或高层次管理、技术骨干,可按“一事一议”办理。
引进人才愿意受聘到企业的,保留事业身份5年;引进博士、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全球TOP200高校、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的,不受岗位限制,按任职资格条件聘用到相应岗位上,其中满编、超编的事业单位,可使用周转编制办理入编。
三、引进程序
(一)个人申请。填写《临清市机关事业单位“归雁兴聊”人才引进申请表》(见附件2),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复印件、由任职所在地相关部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在编在职证明及同意调动证明(见附件3)、学习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4)等材料生成电子文档,通过邮件方式一并报送。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临清-归雁兴聊”。
(二)资格初审。即报即审,根据职责分工,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就安排意愿进行沟通。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调动,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推荐单位。根据申请受理情况,由市组织人社部门与机构编制部门会商后确定安置意见。推荐安置工作一般每季度集中推荐1次,也可根据实际随时推荐。有接收引进人才意向的单位,可主动向组织人社部门提出人员需求;符合条件人员,也可根据安排原则自行联系接收单位。
(四)考察体检。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考察方案,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全面深入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严把综合素质关。根据岗位特点和实际需要,考察环节可设置专业测试、技能操作、试讲等内容。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其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是否依法合规进入机关和事业单位、“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拟引进人才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引进服务期
引进人才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推荐单位、考察体检、调动入职的程序办理,引进后在临清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五、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个人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截止。报名时,请将个人申请材料生成电子文档,按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其中,申请安排到机关单位及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的,报送临清市人才工作办公室;申请安排到政府系统事业单位的,报送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方式:
1.临清市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635-2328913
邮箱:lqswrcb@lc.shandong.cn
2.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电话:0635-7121745
邮箱:lqsrsjsyk@lc.shandong.cn
中共临清市委组织部
中共临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日
转载:http://www.lczgw.gov.cn/31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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