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2 14:47:44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
2020年青岛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7人)
2020年青岛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7人)
根据工作需要,青岛海关所属事业单位青岛海关技术中心、青岛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青岛海关口岸门诊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七)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八)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学生、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九)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28日17:00。
(三)报名方法:
1.本次招聘只接受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为qdhgrsc@126.com。
2.考生登录青岛海关网站(http://qingdao.customs.gov.cn/)首页-招录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栏目,下载《考试报名表》(附件2)、《考生信息登记表》(附件3),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考试报名表》表格右上角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
3.考生将填写好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信息登记表》文件名均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例如“001张三370102********0426”,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与文件名相同。
(四)要求:
1.考生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以上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报名过程中,考生确实需要修改报考岗位的,需按上述要求重新填写《考试报名表》和《考生信息登记表》,并在再次发送的邮件标题中增加“变更报名”,同时在正文中注明原报考岗位和拟变更报考岗位。
2.考生填写《考试报名表》和《考生信息登记表》各项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取消考试资格;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工作人员接收报名邮件后将发送回执,考生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4.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人数3倍的,该岗位取消。
三、资格初审
2020年9月30日在青岛海关网站发布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及笔试工作安排。
四、笔试
笔试内容: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第三名的考生可同时进入面试。
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考生经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五、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前,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健康码绿码参加资格复审,请考生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考试报名表》;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四)各学历层次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复印件);
(五)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六)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人员的岗位,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占100%)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七、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在青岛海关网站公告。体检、考察由青岛海关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视情况可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八、确定人选与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岛海关网站公示。
九、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由相关事业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青岛海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自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则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人员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
(二)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
(三)请报考人员在备考和往返笔试、面试地点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十一、其他事宜
(一)招聘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在青岛海关网站首页-招录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栏目发布公告,敬请关注。
(二)考生应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三)咨询电话:0532-80887545,0532-80887546。
附件:2020年青岛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xlsx
青岛海关
2020年9月17日
来源http://qingdao.customs.gov.cn/qingdao_customs/406484/406500/3277429/3277475/3288412/index.html
企业微信客服
山东华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