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3 18:28:00 文章来源:未知
2020年潍坊昌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报考范围
2020年潍坊昌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报考范围
一、招聘计划
1.面向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37人。
2.面向其他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招聘15人。其中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大学、一流学科)招聘8人。教育部公布的一流高校、一流学科名单见附件1。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9日(含)以后出生)。
(四)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于2020年10月9日之前取得。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是否相符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加大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力度的要求,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六)昌邑生源或是在昌邑服务的我省2012年及以前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2016年及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7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七)符合昌邑市接收安置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以昌邑市民政局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为准,下同)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的;
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的;
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
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定向招聘政策。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专业或技能条件。
下列情形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已在昌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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