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2 16:33:27 文章来源:章丘人民政府
2020济南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简章(20人)
2020济南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简章(20人)
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处龙山文化的发现地济南市章丘区,于1992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立,2012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面积154.13平方公里。经过近30年的建设发展,开发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产业结构日益优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形成了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新医药、新信息四大产业体系,是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先进机械制造业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级重型汽车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级有机高分子材料基地。为发挥人才引领作用,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专业人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管理岗职位20个,其中中层管理岗职位5个,一般管理岗职位15个,详见《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应聘中层正职的,须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10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应聘职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背景,具有较强管理能力;
应聘中层副职的,须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7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应聘职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背景,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验;
应聘一般职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具有多岗位实践经验、跨国机构工作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3.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其他不适宜担任拟聘任职位的情形。
5.工作年限计算统一截至2020年10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起止时间: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1月5日17: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根据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每人限报1个职位,详见《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中要明确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应聘人员报名采取网上统一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且有报名意愿的人员请登录“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zq.gov.cn),点击“通知公告”栏,下载《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准确、规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后,将以下报名材料按顺序排列发送至邮箱jnzqkfq@jn.shandong.cn,邮件标题格式为“报名职位+姓名+手机号码”。
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3.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职文件或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扫描件;
4.2017年以来获得的相关奖励证明材料扫描件;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起止时间: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8日。第三方专业公司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招聘资格,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适岗评价
适岗评价起止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1日。第三方专业公司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适岗评价,客观评价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工作经历、应聘优势等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根据岗位需要,参考适岗评价情况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比选人员。适岗评价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职数。未进入面试比选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比选
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引入第三方专业公司组织面试比选,重点考察综合能力素质、专业化水平,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同时,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确认。面试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结合职位招聘数量从高到低排名,按照1:1.5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察了解,重点考察工作履历和工作实绩,并征求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意见。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人选
综合面试比选和考察、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
(七)公示聘任
通过“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zq.gov.cn)“通知公告”栏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任问题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四、管理待遇
(一)公开招聘可视情况调剂
根据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可在开发区各内设部门进行调剂。
(二)实行岗位聘任制
管委会与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计入聘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任。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予以解聘。聘任期满,解除聘用合同,职务自然免除;依据有关规定程序重新组织聘任。
(三)实行岗位绩效薪酬
薪酬一般包括固定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工资(绩效工资),实行差异化固浮比,并将考核结果与薪酬相挂钩,不同岗位薪酬差距可以按规定扩大到2倍以上。具体薪酬分配办法由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薪酬总额内,按照以岗定薪、以绩定薪、奖优罚劣、绩薪相适原则制定。
五、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531-83311055;监督电话:0531-83319558。
疫情防控:应按照济南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予以配合,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简章由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22日
来源:http://www.jnzq.gov.cn/art/2020/10/22/art_44548_47604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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