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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东营利津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高校人才选聘体检考察人员事项

2020-10-26 10:24:14 文章来源:利津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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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东营利津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高校人才选聘体检考察人员事项

  关于2020年东营利津县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高校人才选聘进入体检考察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2020年利津县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高校人才选聘公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参加体检人员请于10月26日(星期一)早上6:50前在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桥路30号,利津县教育局东邻)集合。集合时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并出具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持健康码黄码的考生,以及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的考生,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由防疫人员判断是否可以继续体检。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此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体检须知

  1.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测评通知书。

  2.缴纳体检费300元(多退少补)。

  3.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时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当日早上不能进食及饮水。

  5.女性体检者月经期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

  6.对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7.参加体检不准携带各类通讯工具。

  三、考察有关事项

  请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提前落实本人人事档案的管理部门或单位,于2020年10月28日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1.《2020年利津县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高校人才选聘考察表》(附件2,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三份,内容须手写,不能有涂改,照片要求为网上报名时同底版照片),并由相关部门单位出具审查意见。

  2.相关部门单位出具的近期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鉴定材料1份(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未就业人员,由考生人事档案托管单位或所在居(村)委会出具)。

  3.市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于考察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本人人事档案不得由本人携带,应通过机要或EMS于10月30日前转递到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7室(大桥路30号,利津县教育局东邻),并附档案转递单。

  5.考生领取相关材料后,请立即与档案管理部门取得联系,主动协调督促档案转递相关事宜,确保本人档案按要求送达。

  6.考生因各类原因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请及时与招聘办公室联系(0546-5680621),并书面提出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申请,经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咨询电话:0546—5680621

  附件1:2020年利津县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高校人才选聘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0年利津县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高校人才选聘考察表.xls

  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5日

  来源:http://www.lijin.gov.cn/art/2020/10/25/art_91810_9937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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