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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日照五莲县城乡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简章(46人)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五莲县城乡社区建设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4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缴费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1日9:00—11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1月11日11:00—11月14日12:00
报名方式:
1.计算机端:https://qzpta6.chinasyks.org.cn:18443/cn_rzwulianhnjd/index.html#/index报名;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 选择“五莲县2020年城乡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报名。
报名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保证照片清晰可辨),按指定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11月11日11:00—11月14日12: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11月11日11:00—11月1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或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0年11月26日9:00—11月28日8:30登录报名网址打印笔试准考证、《五莲县城乡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五莲县城乡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5)参加笔试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11月14日12:00前对相应免费申办材料拍照,再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njd035@rz.shandong.cn,邮件主题须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
发送材料包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残疾人须发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电子邮件须在11月14日12:00前发送,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于当日工作时间内致电0633-7956022确认邮件收到情况。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如进入面试范围,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经应聘人员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招聘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另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核减、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五莲县城乡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五莲县城乡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毕业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试总成绩公布之后3日内提供。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城市社区工作、社会工作、城市社区服务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8日上午9:00—11:00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职业能力、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及能力。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五莲县人民政府网站(www.wulian.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五莲县民生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分配到五莲县城乡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各城市社区工作。对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
七、受聘人员管理及待遇
1、受聘人员由五莲县城乡社区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统一调配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核拨工资待遇。所在街道负责人员日常管理。受聘人员服务期满后可续签劳动合同。
2、受聘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工作人员健全完善城市社区工作人员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日民〔2019〕25 号)精神,受聘人员试用期工资待遇按五莲县事业单位同等条件新入职人员试用期应发工资的0.8倍执行;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待遇按五莲县事业单位同等条件新入职人员试用期满应发工资的0.8倍执行。按照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3、实行淘汰机制,建立受聘人员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年度内考核不合格的;(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聘用方和社区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不能胜任工作的;(5)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受聘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五莲县人民政府网站(www.wulian.gov.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五莲县洪凝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7956022
附件:附件1:五莲县城乡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表.xls
附件2:五莲县城乡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五莲县城乡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五莲县洪凝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2日
转载:http://www.wulian.gov.cn/art/2020/11/2/art_32413_9975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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