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2 13:50:09 文章来源: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2021年度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聘公告(82人)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欢迎优秀人才加盟。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身心健康。
(二)教学科研岗位(含辅导员岗位)条件
1.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和研究生毕业院校均应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专业所属学科在全国高校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30%(B档以上)的高校、全球排名前400的国(境)外高校,各学习阶段均获得全日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应届硕士研究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行业企业一线工作经验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具有良好学术发展潜力、在所属专业研究方向取得的代表性研究成果特别突出的,或学校急需紧缺专业的,毕业院校和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专业技术岗位条件
1.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各学习阶段均获得全日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应届硕士研究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具有行业企业一线工作经验,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代表性工作业绩。
(四)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详见《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21年度招聘计划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学校“人才招聘系统”,按《人才招聘系统操作流程及要求》(附件2)进行注册应聘。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初审材料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选。
(三)面试考核
由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成立面试考核小组,根据岗位要求和聘用条件,分批次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考核。具体面试批次、时间、地点和形式、内容等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1. 采取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2.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学校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最低服务期5年。
四、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与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东营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和职业年金统筹。
东营市对新聘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硕士研究生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人才补贴。其他相关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下列人员有关待遇按以下规定执行:
1. 教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聘用教授四级岗位,给予20万元安家费和购房补贴,提供5-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配备专家工作室。
2. 副教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具有博士学位的可聘用副教授二级岗位,具有硕士学位的可聘用副教授三级岗位,给予10-15万元安家费和购房补贴,提供3-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配备专家工作室。
3. 博士。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聘用讲师一级岗位。科研业绩条件达到学校预聘副教授岗位要求的,可聘用副教授三级岗位。给予6万元安家费和购房补贴,提供3-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配备博士工作室,同时享受博士津贴。
(三)符合东营市和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范围的人员,另外享受东营市高层次人才补贴,相关待遇可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协商确定。
五、其他事项
有关招聘工作安排和计划分批次完成情况,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及时了解最新招聘信息。
招聘工作在东营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57061
联系电话:0546-7396328、7396031、7396018
学校网址:www.slcupc.edu.cn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21年度招聘计划汇总表.xlsx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2020年11月11日
转载:http://www.slcupc.edu.cn/info/1031/59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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