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3 19:06:38 文章来源:环翠区政府
关于2020年威海市环翠区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及面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根据《2020年威海市环翠区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20年威海市环翠区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及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范围、时间、地点
人员范围:通过网上报名初审人员。
资格审查时间:1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资格审查地点: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2楼会议室(海港路76号)。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2020年威海市环翠区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岗位计划表》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向环翠区卫生健康局提交《威海市环翠区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部分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0年11月5日前取得)、身份证、应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11月5日之前取得)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无业人员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等,还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前提供。
(4)应聘具有专业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毕业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应聘具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分段提供。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20年11月5日。
(7)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审查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面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资格初审有出入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2、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资格审查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应由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亲自办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代理人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应聘人员亲笔签名)和应聘人员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其他资料代为提交、审查。
4、现场资格审查需要留存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请应聘人员提前做好准备,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
5、未打印《威海市环翠区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的应聘人员,可于面试资格审查前登陆报名网站进行打印。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人员范围:应聘威海市环翠区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于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在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面试前14天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3)。面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本人签字的《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进入考点;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在山东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发生疫情地区的考生,应提供2次(间隔24小时,其中1次为在山东省检测)核酸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面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照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
2、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防护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3、持健康码黄码的考生,以及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候考室,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行面试。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4、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预防中暑。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13日
来源:http://www.huancui.gov.cn/art/2020/11/13/art_62303_24345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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