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8 09:30:01 山东公务员考试人事网 ○加微信领资料 ○华图在线app 文章来源:淄博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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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开选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1人)
为尽快组建山东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团队,构建有层次、专业化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淄博先创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山东创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山东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德。
(2)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和运营流程,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市场意识,商业头脑清晰,善于防控风险。
(4)具有较强的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够统筹全局、处理复杂问题。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学及相关专业;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需含3年及以上国有企业中高层工作经历);年龄在30周岁(含)以内(1989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2)熟悉产业发展、园区运营、投融资管理、双招双引、资产管理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业务流程,具备专业的投资分析和判断能力。
(3)掌握资本运营、基金管理运营、风险防控管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且未重新加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且有报名意愿的人员请下载《山东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1),准确、规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后,将以下报名材料按顺序排列发送至zbxcqrlzyb@zb.shandong.cn,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手机号码”。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电子版;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3.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职文件、聘用合同等)扫描件;
4.《山东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选聘高级管理人员自我评价材料》;
5.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19日17:00截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取消聘用资格。
(三)履历业绩评价。根据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学历学位、资格证书、任职履历、工作业绩以及受表彰奖励情况等进行履历业绩评价,筛选确定参加面谈面试人选。
(四)面谈面试。采取适当方式,由专家评委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具体面谈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全面了解政治品质、专业能力、专业素养、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
(六)体检。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研究聘用。按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有关合同。
如有因故取消资格或个人放弃等情况,所缺名额,按有关顺序依次递补。根据报名情况,如有需要将增设笔试等环节,相关信息均在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zbzhhgx.cn/)上发布,请及时关注。
四、聘任管理
(一)确定的拟聘任人选,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由相关企业董事会与聘任人选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兑现薪酬待遇和是否续聘。
(二)拟聘任人选须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所任职务并解除劳动(或人事)关系,相关行政、工资、保险等关系及时转入任职企业,原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再保留原有编制身份,不再保留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各种待遇;聘任期间,不得兼任其他职务。对聘任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免去聘任职务。
(三)聘任人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劳动合同期限与聘任协议一致。经考核,符合退出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退出企业。聘任人员连续服务满三个聘期后,按照高新区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薪酬待遇
参照《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聘用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8000元/月)、绩效工资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按照薪酬审核部门核定的薪酬方案支付。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淄博先创区管委会选聘工作小组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淄博先创区管委会选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7671228
附件:招聘附件.docx
淄博先进制造业创新示范区管委会
2020年11月17日
来源:http://www.zbzhhgx.cn/zuixin/20201117/1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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